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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犯罪记录  
无犯罪记录公证

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本处通过日照市“无证明系统”可查询)         
(二)提供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本人到所在派出所出具或通过“微警务”,本处通过日照市“无证明系统”都可查询); 
(三)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模板)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四)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注:红色标记为必须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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