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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公证人员
电话:
0633-8790986(公证咨询) 0633-8788215
传真:
0633-8790769
地址:
日照市泰安路33号市水务集团4楼(新市区银座北门对过)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14:00-17:30(冬季)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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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书
声 明 书
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
居民身份证
》、《
户口薄
》;
申请人是法人
的,应提交
法人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
点击下载模板
)
及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
》
;
申请人
其他组织
是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
主体资格证明
、
负责人资格证明
及
负责人《居民身份证》
。
(二)
声明书文本
(可到公证处起草相关声明事项)
;
(三)与声明书内容有关的证件、证明材料;
(四)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注:红色标记为必须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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