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山东省日照市阳光公证处主要职责
1、公证证明服务。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为社会各界提供公证证明服务,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2、公证法律服务。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公证抵押登记事务;提存公证;保管遗嘱、遗产及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等;调解公证纠纷,提出法律建议,代写与公证相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等。
3、通过公证活动,宣传法律知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服务。
二、日照市阳光公证处2016年部门预算构成
日照市阳光公证处为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由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2部分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我处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15人,现实有20人(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派遣6人),退休1人,业务用车2辆,实行物业管理,采取集中制冷、供暖。
二、收入项目预算456.9万元
我处所有经费支出全部来源于公证收费,财政不另行拨付预算保障经费。公证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根据目前公证业务发展情况,预计2016年公证费收入456.9万元,除财政统筹外其余全部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费统筹支出以及公证业务的正常运转和公证事业的发展。
三、支出项目预算456.9万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270万元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补贴、社会保障费共计186万元。
2、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4万元,为派遣人员工资、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及13月工资等。
(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0.1万元。
1、办公费5.3万元。
2、交通费定额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已扣除财政承担车辆保险费)。
3、会议费1.8万元。
4、培训费1.9万元。
5、公务接待费5万元。
6、其他公用经费支出(包括水电费、邮电费、物业费、差旅费、取暖费、工会经费等)合计19.1万元。
(三)、项目支出共计146.8万元。
1、中公协及省、市公证协会会费、公证赔偿金、公证执业风险金60万。
2、办公设备构建10万
3、专用设备构建10万
4、公证专用水印纸3万
5、国内外公证业务调查核实费15万
6、公证专用印刷、宣传及公证业务系统软件维护升级等公证专用费用48.8万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去年增(减)0万元,主要增(减)变化原因为我单位今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万元,比去年增(减)0万元,主要增(减)变化原因为我单位无新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2016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去年增加2.7万元,主要增(减)变化原因为加强地市公证处之间公证业务帮扶交流及开拓新公证业务。
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把严控“三公”经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大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附件: 日照市阳光公证处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50.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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