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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参与分配安置房,村民称赞分房公正又公平
浏览次数:5821次   更新时间:2016-3-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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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六时整
,日照市阳光公证处4名公证人员就已经到达了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董家滩村安置楼分配活动的现场,近3000村民正在分房现场,看着公证人员是否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地为村民分配安置房。

分房前公证人员提前介入分房公证活动时了解到,因该村为沿海拆迁安置村,拆迁时遗留下诸多问题和矛盾,分房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导致分房活动不能顺利进行。为确保万无一失,325日公证人员及分房小组的部分成员就对所有的分房顺序号、房号进行了认真核对,各方签字封存后由日照市阳光公证处公证员保管。此次分房活动共有A+B户型386户、A户型83户和C户型154户,三种户型需依次进行抓取顺序号和房号。因户数多,时间长,潜存问题多,为保证分房活动顺利进行,处负责人贾秀琴带领三名公证人员一起参与现场分房。本次分房同类户型分房抽签共分两轮,第一轮拆迁户抽取选楼顺序号,第二轮按照选楼顺序号抽取楼房号。中午十二点多才结束A+B户型386户的分房程序。在A户型分房活动开始不久,一位冯姓村民对许某某名下房号为571号的房产有异议,分房现场两人吵闹起来不让村民抓号,并申请公证处不予公证。经公证员了解得知,房屋产权已经登记在许某某名下,但许某某不是本村村民,在20126月拆迁时,冯某某就以许某某不是本村村民为由,不让村里与许某某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为此,村里出面协调达成协议,先由许某某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待分房时若冯某某有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就依据有效的法律文书办理。然而时隔六年,冯某某既没通过诉讼处理,也未与许某某私下协商处理。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建议冯某某如对许某某房产的权属有异议,应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即使许某某分到了房子,房子也搬不走,你若打胜了官司,可以持有效的判决向许某某要回分房,但你现在手里没有合法生效的判决,若无理取闹,现场的公安人员可能要对你采取一定的措施,你要想好了。”经公证员耐心解释劝说,冯某某也就打消了闹的劲头,分房活动得以继续进行。

公证监督分房,村民监督公证员,在参与分房群众的监督下,公证员现场将所有的顺序号、房号装入信封,并将顺序打乱,抽签结果现场公布,让居民都听得清,看得见。直到下午三时,董家滩安置楼分配活动顺利结束,村民不但分得了新房,而且对公证人员的公平公正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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